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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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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基础
更简明的逻辑学导论
作者:(美)帕特里克·J. 赫尔利(Patrick J. Hurley)
译者:郑伟平,刘新文
  • 出版信息
  • 内容简介
  • 推荐
  • 著译者介绍
  • 序言
  • 目录
  • 书摘
  • 出版信息
    出版日期:20170101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ISBN:9787518411641
    装帧:平装
    页码:496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 内容简介

    本书脱胎于在美国广受欢迎的逻辑学教材《简明逻辑学导论》(A Concise Introduction to Logic)。在内容上,它既包括演绎逻辑,也包括归纳逻辑;在形式上,它充分考虑了教师的授课安排和授课时间限制,可谓逻辑学教材的典范。


    作为导论性逻辑学教材,本书主要关注了演绎逻辑,介绍了演绎推理及其逻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古代的直言命题和直言三段论、现代的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除演绎逻辑外,本书也对归纳逻辑给予了充分重视,从而为非形式谬误的分析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本书主题分明,行文明了。每节以“预热”开始,引导学生从生活中切入逻辑;前面章节是后面章节的基础,并为教师灵活的授课安排预留了空间。形式上,重要的术语以及建议放置在书页切口处,关键术语以黑体字标出并在术语表中给出定义,引自生活中的大量实例作为习题给出,书后附有习题答案,著名逻辑学家传记、插图让逻辑学更具人性化,章末总结便于学生复习巩固。由此,既能满足教师的授课安排,又能让学生牢固掌握逻辑学基础知识及在生活中的推理技能。


  • 推荐

    本书脱胎于在美国广受欢迎的逻辑学教材《简明逻辑学导论》(A Concise Introduction to Logic)。在内容上,它既包括演绎逻辑,也包括归纳逻辑;在形式上,它充分考虑了教师的授课安排和授课时间限制,可谓逻辑学教材的典范。


    作为导论性逻辑学教材,本书主要关注了演绎逻辑,介绍了演绎推理及其逻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古代的直言命题和直言三段论、现代的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除演绎逻辑外,本书也对归纳逻辑给予了充分重视,从而为非形式谬误的分析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本书主题分明,行文明了。每节以“预热”开始,引导学生从生活中切入逻辑;前面章节是后面章节的基础,并为教师灵活的授课安排预留了空间。形式上,重要的术语以及建议放置在书页切口处,关键术语以黑体字标出并在术语表中给出定义,引自生活中的大量实例作为习题给出,书后附有习题答案,著名逻辑学家传记、插图让逻辑学更具人性化,章末总结便于学生复习巩固。由此,既能满足教师的授课安排,又能让学生牢固掌握逻辑学基础知识及在生活中的推理技能。


  • 作译者序

    作者简介


    帕特里克·J.赫尔利(Patrick J.Hurley)  1973年于美国圣路易斯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1987年于圣地亚哥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72年起,开始任教于圣地亚哥大学,主要教授逻辑学、科学哲学、过程哲学和法律伦理学等,于2008年退休。退休后,他继续专注于研究与写作,特别是他的逻辑学导论教材在美国大学的课堂上广受欢迎,成为名列前茅的逻辑学教材。


    译者简介


    郑伟平  清华大学哲学博士,厦门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外国哲学教研室主任,中国知识论学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兴趣为分析哲学、知识论、现代逻辑史等。已在《哲学研究》《世界哲学》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与译文,主持或完成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


    刘新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逻辑室主任,中国逻辑学会现代逻辑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南大学逻辑与智能研究中心兼职教授。主要研究兴趣为图式逻辑、模态逻辑、皮尔士逻辑与哲学等。已出版专著《图式逻辑》《谢弗函数研究》,合译译著《模态对应理论》《逻辑、语言和认知》等。


  • 序言

    前言
       

     学习逻辑最直接的益处是为自己建立可靠论证、评价他人论证时提供所需要的技能。为此目的,逻辑学培养对语言形式成分的敏感,彻底掌握语言形式对清楚、有效、有意义的日常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在更广泛的意义上,逻辑学研究支持我们观点的理由或证据所需要的条件,从根本上防御了威胁我们民主社会的那些带有偏见的未开化态度。最后,逻辑学对不一致性——这种性质出现在任何理论或观点中都是致命缺陷——的特别关注,为揭示政治领域中考虑欠周的政策,以及从根本上把理性与非理性、正常与不正常区分出来提供了有用的工具。
        

    关于《逻辑学基础》
        

    《逻辑学基础》讲述的是导论性逻辑的基础,内容偏重实践导向,并有大量关于日常生活的随堂测试习题。本书满足了目前教师的很多要求:授课时间有限,又想让学生牢固地掌握基本的逻辑原理以及日常生活中需要用到的技能。这本新的教材脱胎于卖得很好的经典教材《简明逻辑学导论》(A Concise Introduction to Logic),本书把该书相关章节中几乎所有的习题都移过来了,以便使学生通过足够的练习掌握核心概念。本书虽然主要关注演绎逻辑,但也包括对归纳的充分重视,从而为非形式谬误的分析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这样做的结果使得本书具有当代特色——更加紧凑、更为实用而非理论化,但基本前提却是,牢记着对逻辑主题(不管形式的还是非形式的)进行精确、优雅和清晰表述这个传统。
        

    教材在教法设计上把重点安排在前面,这样学生就不会错过它们,而且行文简单明了,主题分明。为此,本书在教法上遵循以下安排:
       

    每节开篇的“预热”部分引导学生开始考虑与本节内容有关的真实生活场景所带来的问题。
        

    重要的术语、原理以及一些建议放置在书页的切口侧。
      

    各章内容的安排遵循的是:较前各节为后续各节提供基础。教师也可略去较后诸节不讲。
        

    大量使用相关的、最新的例子。
        

    关键术语以黑体标示出并在术语表中有定义。
        

    核心概念以图解的形式进行说明。
        

    取自报纸杂志等真实生活中的大量习题有助于学生更熟练地掌握技巧。
        

    著名逻辑学家们的传记、插图让逻辑学更具人性化。
       

    对话习题说明了逻辑原理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三段论的文恩图以一种新的、更为高效的方式给出。各章章末总结便于学生复习。

       

     除个别处外,书后习题答案是每隔两个习题回答一个。
        

    学生注意事项
        

    设想你正在面试一份工作。桌子对面的那个人问你擅长什么,你回答说,你充满活力、热情洋溢、可以加班加点。当然,你还有创造力、勇于革新、兼具良好的领导才能。然后面试者询问你的不足之处。你对此毫无准备,但略加思索之后,你回答说,你的推理能力一直不好。
        

    面试者很快说,这个不足之处会带来大麻烦。


        “为什么?”你问。
        “因为推理能力是做出好的判断的至关重要的条件。没有好的判断的话,你的创造力会让你想出一些没有意义的方案,你的领导才能又会让员工们去做无用功,你的热情会毁掉我们目前的成就,而你加班加点工作使得事情更糟。”
        “但你不觉得贵公司有一个位置适合我吗?”你问。
        

    面试者想了想,说:“城市另一边有我们一个竞争者,我听说他们正在招员工,你为何不去那里试试看?”
       

     这段简短的对话主要是想说明,好的推理技能是做好任何事情的基础。商人写报告或准备展示时使用推理技能;科学家设计实验或进行临床试验时使用推理技能;部门经理为使员工效率最大化使用推理技能;律师在向法官或陪审团陈述论证时使用推理技能。这些都是逻辑学发挥作用的地方。逻辑学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好的推理技能。实际上,逻辑学是如此的重要,以至1500年前设置文科培养计划时,它就被选为最初的七门文科教育课程之一。今天,逻辑学仍然是学院教育或大学教育的核心内容。
        

    从更实用的角度来看,逻辑学对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如LSAT,GMAT,MCAT和GRE都很重要。很明显,这些考试的设计者们认识到,合乎逻辑地进行推理的能力是在这些领域获得成功的先决条件。同时,逻辑学对于缓解所谓的数学焦虑也是很有用的工具。不管什么原因,目前无数的学生都对带有抽象符号的推理心怀恐惧。如果你恰好也位列其中,你会发现其实很容易掌握逻辑符号的使用,由此建立起来的对这些符号的亲切感也会延续到其他更具挑战性的领域。

       

     教师注意事项
       

     《逻辑学基础》在某种程度上是《简明逻辑学导论》的缩写本:删减了那些由于时间原因而常常在课堂上跳过的内容,但保留了阐述核心主题的内容以及全部相关习题。一些有用的特色教学法也保留了,如著名逻辑学家们的传记、插图,每节开篇的“预热”——教师可以用作班级讨论的出发点。目的在于突出标准逻辑导论课常常会涵盖的那些基础内容。

        

    虽然《逻辑学基础》篇幅上比其他逻辑教材短,教师在设计课程的时候仍然具有很大的灵活性。章节组织上,稍后的章节如果想要跳过的话都可以跳过。例如,第二章(非形式谬误)最后一节可以跳过,准备把直言命题处理成谓词逻辑入门的教师可以只讲第三章的前三节,第四章(直言三段论)最后四节的任何一节都可以跳过。第五章(命题逻辑)的最后两节都可以跳过,只想简单讲述谓词逻辑的教师可以跳过第七章的最后三节。谓词逻辑中自然演绎上的那些限制就是为了这样处理而设计的。
        

    致谢
        

    (略)

  • 目录
    第一章 基本概念
      1.1 论证、前提与结论
      1.2 识别论证
      1.3 演绎与归纳
      1.4 有效性、真、可靠性、力度与信服力
      1.5 论证形式:证明无效性
      本章总结

    第二章 非形式谬误
      2.1 谬误概论
      2.2  相干性谬误
      2.3 弱归纳谬误
      2.4 预设谬误、歧义谬误与不当转换谬误
      2.5 日常语言中的谬误
      本章总结

    第三章 直言命题
      3.1 直言命题的构成
      3.2 质、量与周延
      3.3 文恩图与现代对当方阵
      3.4 换位、换质与换质位
      3.5 传统对当方阵
      3.6 将日常语言陈述翻译为直言形式
      本章总结

    第四章 直言三段论
      4.1 标准形式、式与格
      4.2 文恩图
      4.3 规则与谬误
      4.4 减少词项的数量
      4.5 日常语言中的论证
      4.6 省略三段论
      4.7 连锁推理
      本章总结

    第五章 命题逻辑
      5.1 符号与翻译
      5.2 真值函项
      5.3 命题的真值表
      5.4 论证的真值表
      5.5 间接真值表
      5.6 论证形式与谬误
      本章总结

    第六章 命题逻辑的自然演绎
      6.1 蕴涵规则Ⅰ
      6.2 蕴涵规则Ⅱ
      6.3 置换规则Ⅰ
      6.4 置换规则Ⅱ
      6.5 条件证明
      6.6 间接证明
      6.7 逻辑真理的证明
      本章总结

    第七章 谓词逻辑
      7.1 符号与翻译
      7.2 推理规则的使用
      7.3 量词否定规则
      7.4 条件证明与间接证明
      7.5 证明无效性
      本章总结

    习题答案
    术语表
  • 摘要
    4.1 标准形式、式与格

    预热
    当你步行经过一座桥时,你突然感到桥身摇晃,然后桥身开始疯狂地摆动。幸运的是,它没有坍塌,但后来你听说该地区的另一座桥坍塌了。为什么你走过的桥没有坍塌?桥梁的结实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结构,你所经过的那座桥较之那座坍塌的桥有更好的结构完整性。在这一节中,你将学习到论证的有效性,如同桥梁的结实度一样,这取决于它的形式或结构。

    在这个词项的一般含义上,三段论(syllogism)是一种由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构成的演绎论证。我们暂时将直言三段论定义为一个三段论,它由三个直言命题构成,并且总共包含三个不同的词项,其中每个词项在不同的命题中出现两次。(稍后我们会给出一个更为准确的定义。)下面的论证是一个直言三段论:
    所有士兵都是爱国者。
    没有叛徒是爱国者。
    所以,没有叛徒是士兵。

    直言三段论中的三个词项,依据它们在论证中的位置,每一个词项都有自己的名称。根据定义,大项(major term)是结论的谓词;小项(minor term)是结论的主词。中项(middle term)是在两个前提中各出现一次而在结论中不出现的词项,它提供了两个前提之间的联结基础。所以,对于我们刚刚给出的论证而言,大项是“士兵”,小项是“叛徒”,中项是“爱国者”。
    直言三段论的前提也有着自己的名称。根据定义,大前提(major premise)是包含大项的前提,小前提(minor premise)是包含小项的前提。所以,在刚才给出的三段论中,大前提是“所有士兵都是爱国者”,小前提是“没有叛徒是爱国者”。现在我们得到了这些定义,我们可以进入到标准形式这一思想。一个标准形式的直言三段论(standard-form categorical syllogism)满足如下四个条件:
    1.所有三个陈述都是标准形式的直言命题。
    2.每个词项的两次出现都是相同的。
    3.在论证中,每个词项都是在相同的意义上被使用。
    4.列在第一行的是大前提,列在第二行的是小前提,最后是结论。

    第一个条件要求每个陈述有一个正确的量词、主项、系词和谓项。第二个条件是清楚的。第三个条件排除了一词多义的可能性。例如,如果一个直言三段论包含着语词“人(men)”,在一个陈述中它是在“人(human beings)”的含义上使用该词项,而在另一陈述中是在“男人(male human beings)”的含义上使用该词项,这个三段论将实际上包含三个以上的词项,因此不是标准形式。最后,第四个条件仅仅要求三个陈述按照正确的顺序加以排列。
    关于士兵的那个三段论是标准形式,因为它满足了全部四个条件。然而,下面这个三段论不是标准形式,因为它违反了第四个条件。
    所有水彩画都是油画。
    有的水彩画是名作。
    所以,有的油画是名作。

    为了把这个三段论转换成标准形式,前提的顺序必须加以改变。大前提(包含“名作”的前提,该词项是结论的谓项)必须列在第一行,小前提(包含“油画”的前提,该词项是结论的主项)必须列在第二行。
    现在我们有了标准形式的直言三段论的定义,我们能够给出一个更加准确的直言三段论定义。直言三段论是一个由三个能够被翻译为标准形式的直言命题所构成的演绎论证。一个论证要被算作直言三段论,所有三个陈述不需要是标准形式的直言命题;但如果它们是的话,对其的分析是高度简化的。出于这个理由,在本章前四节给出的所有三段论将由标准形式的陈述构成。在随后的各节中,我们将开发一些技术,用以将非标准形式的三段论翻译为标准形式的等值论证。

    直言三段论的标准形式 
    1.量词_____________系词_____________大前提(包含大项)
    2.量词_____________系词_____________小前提(包含小项)
    3.量词_____________系词_____________结论
          小项      大项

    在一个直言三段论被处理为标准形式之后,它的有效性与无效性可以仅仅通过检查形式得以确定。一个三段论的个别形式包含两个因素:式与格。直言三段论的式(mood)由构成三段论的命题的字母名称组成。例如,如果大前提是一个A命题,小前提是一个O命题,结论是一个E命题,那么式就是AOE。为了确定一个直言三段论的式,我们必须首先把这个三段论处理成标准形式。陈述的字母名称可以被放在每一个陈述的旁边。三段论的式便由这些字母的顺序所标明,首先读大前提的字母,其次读小前提的字母,最后读结论的字母。
    直言三段论的格(figure)取决于中项在前提中两次出现的位置。可能有四种不同的组合。如果我们令S表示结论的主项(小项),令P表示结论的谓项(大项),令M表示中项,我们忽略量词和系词,这四种可能组合可以如下图所示:
      第一格  第二格  第三格  第四格
      M P   P M   M P   P M
      S M   S M   M S   M S
      S P   S P   S P   S P

    在第一格中,中项位于左上和右下;在第二格中,中项位于右上和右下;等等。例如:
    没有画家是雕塑家。
    有的雕塑家是艺术家。
    所以,有的艺术家不是画家。

    这个三段论是标准形式的。它的式是EIO,它的格是4。这个三段论的形式因此被标示为EIO-4。
    为了记住这四个格是如何定义的,把中项的四种可能组合想象成描绘了一个衬衫领口的轮廓:

    这个装置的唯一问题是可能会导致你混淆第二格与第三格。为了避免这种混淆,牢记对于这两个格,S和P的词项作为中项位于相同的“领尖”之上。这些词项在图中被表示为X。因此,对于第二格,中项出现于三段论的右边,对于第三格,它们位于左边。
    由于存在着四种直言命题,并且一个直言三段论中有三个直言命题,所以存在着64种(4 × 4 × 4 = 64)可能的式。而且由于存在着四种不同的格,因此存在着256种(4 × 64 = 256)不同形式的直言三段论。
    一旦知道了一个三段论的式与格,通过对照有效三段论形式列表,这个三段论的有效性就可以通过检查它的式与格确定。为了这样做,首先采用布尔式立场,并了解这个三段论的形式是否出现在下列的无条件地有效的形式表中。如果是,那么从布尔式立场看,这个三段论是有效的。换言之,它是有效的,无论它的词项是否指称实际存在的事物。

      无条件地有效的形式
      第1格 第2格 第3格 第4格
      AAA  EAE  IAI  AEE
      EAE  AEE  AII  IAI
      AII  EIO  OAO  EIO
      EIO  AOO  EIO

    如果这个三段论没有出现在无条件地有效的形式表中,那么采用亚里士多德式立场并且查看这个三段论的形式是否出现在如下的有条件地有效的形式表中。如果是,那么从亚里士多德式立场看,如果某个词项(“关键”词项)指称实际存在的事物,该三段论就是有效的。所要求的条件被列在最后一栏中。

      有条件地有效的形式
      第1格 第2格 第3格 第4格 所需条件
      AAI  AEO
      EAO  EAO      AEO  S存在
             AAI
             EAO   EAO  M存在
                 AAI  P存在

    例如,如果结论的主项(小项)指称实际存在的事物,那么根据亚里士多德式立场,AAI-1是有效的。如果中项指称实际存在的事物,那么EAO-3是有效的。所以,如果我们被给予了一个 
    AAI-1三段论并且小项是“猫”,那么根据亚里士多德式立场,该三段论是有效的。但如果小项是“独角兽”,那么该三段论是无效的。另一方面,如果小项是“考试失败的学生”,而我们不能确定是否有这样的学生,那么该三段论是有条件地有效的。
    亚里士多德式立场与布尔式立场之间的关系如以下条形图所示:
    ……
    该图表明:当一个三段论形式的前提被认为传递了关于存在的信息,另外的九种形式就是有效的。
    有趣的是,在中世纪,学习逻辑的学生习惯背诵一首小诗,用来作为区分有效三段论与无效三段论的简易法则。这些语词中的元音等同于式,“prioris” 
    “secundae”等等同于格:
    Barbara,Celarent,Darii,Ferioque prioris;
    Cesare,Camestres,Festino,Baroco secundae;
    Tertia,Darapti,Disamis,Datisi,Felapton,
    Bocardo,Ferison habet:quarta insuper addit
    Bramantip,Camenes,Dimaris,Fesapo,Fresison.

    例如,“Barbara”三段论(这种表示方法今天还会出现)是AAA-1,“Celarent”是EAE-1,诸如此类。除了忽略五种形式外,这首诗大体上与之前给出的两个表格一致。这些形式被忽略的原因在于那个时代的逻辑学家对它们做出了弱考量:他们从本可以支持(更强的)全称结论的前提得出了特称结论。例如,较弱的AAI-1被忽略,取而代之的是更强的AAA-1。无须赘言,今天没有学生靠这首诗来区分有效三段论与无效三段论。
    我们已经看到,给定某个三段论,我们如何获得式与格。但是有时我们需要从反方向进行:从式与格进到这个三段论的形式。假设我们被给定的形式是EIO-4。重新构造这个三段论的形式是容易的。首先我们使用式来确定这个形式的框架:
    E 没有________是________。
    I 有的________是________。
    O 有的________不是________。

    然后使用格来确定这些中项的组合:
    E 没有________是M。
    I 有的M是________。
    O 有的________不是________。

    最后,提供大项和小项,使用字母S和P标示结论的主项和谓项。结论的谓项经常在第一个前提中被重复,结论的主项在第二个前提中被重复:
    E 没有P是M。
    I 有的M是S。
    O 有的S不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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